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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四会市黄田镇燕崀村下放山矿区回填用风化砂页岩矿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17-06-23 点击数:5204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清云高速公路TJ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委托毕节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广东省四会市黄田镇燕崀村下放山取土场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基本完成报告的编写工作,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35号文)的要求,现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概要:项目矿区位于四会市黄田镇燕崀村下放山,行政隶属黄田镇管辖,矿区中心点地理坐标东经:112°31′13.3″,北纬:23°24′05.7″。矿区位处于村级水泥道南面,有1.7公里简易山路与村道水泥公路相通,距四会市约30.5公里路程,交通较为方便。矿区范围面积为0.02km2,开采标高为+128m~+40m,生产规模为20万m3/a,矿山开采矿种为回填用风化砂页岩。项目露天开采,使用挖掘机进行采矿,产品全部供给汕湛高速四会段路基回填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经预测,项目对大气产生的影响主要是粉尘影响,根据对项目的分析,项目可能会产生粉尘影响的工序有:表土剥离、挖掘装车、交通运输,以及排土场产生的扬尘。对以上工序产生的粉尘量进行预测后,各工序产生的粉尘的预测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2012)二级标准,项目开采产生的粉尘的周边敏感点空气影响较小。
项目运输扬尘影响的程度和范围不大,虽然对运输道路两侧的村屯有一定的影响,但通过对运输材料进行表面湿润,运输物料加盖篷布等措施,可有效将运输扬尘影响降到最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矿山为突出在地表之上的山体,水文地质条件属简单类型。开采位于侵蚀基准面以上矿体时,大气降水可自然排泄疏干,项目开采过程中不产生矿坑涌水。项目开采外围设置截排水沟,将开采区的雨水进行导流,排入沉砂池处理后汇入附近溪沟。
排土场四周开挖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出口设置沉砂池,将淋溶水引至沉砂池,经处理后待晴天回用于排土场的洒水降尘,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行处理后全部用于对周边林地灌溉施肥,无外排,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体产生不良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噪声经隔声、减震、距离衰减等租用后,昼间各设备噪声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限值,夜间不生产;运输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较大,应采取相应措施,避免车辆在居民休息时间通过居民点,车辆通过居民点时要减速慢行,禁鸣喇叭,减轻交通噪声对村庄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项目开采剥离的表土暂存在排土场中,作为项目矿山复垦所用,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沉淀池池底部的污泥主要含有泥沙等,可以直接排放在排土场内,用于后期矿山复垦。
生活垃圾可设置临时收集桶,再定期运至燕崀村的生活垃圾收集点,有环卫部门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评价区域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项目采用露天开采,对开采区内的动植物资源、植被类型等造成一定的破坏,但在可接受范围。
项目剥离的表土均合理利用,不设置永久弃渣场;闭矿后及时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等治理措施,项目开采景观可逐渐与周边环境相匹配,生态环境逐渐向良好方向发展。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在项目开采区外围修筑截排水沟,将开采区的雨水进行导流,汇进附近小溪。
②排土场的淋溶水经临时排水沟引至沉砂池,经沉砂池处理后待晴天用于排土场的洒水降尘。
③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山林的灌溉。
2、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项目对表土剥离、挖掘撞车等进行洒水降尘,排土场通过定期洒水降尘,有效降低粉尘污染。
②对矿区运输道路洒水降尘,沿途两侧加强绿化;加强运输车辆管理,限制超载,限制车速;对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避免沿途洒落,以减轻扬尘污染。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隔声减振配套设施,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机械设备运行噪声。
②合理布置噪声源,避免高噪声设备集中同时运行,降低生产遭受。
③车辆通过居民点时禁鸣喇叭,减速慢行,减轻交通噪声对沿线居民等敏感点的影响。
④做好接触高噪声工人的劳动保护,应采取防声耳罩、耳塞;合理布置噪声源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工作人员的危害。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①项目产生的剥离表土运至排土场堆放,最为后期矿山复垦所用。
②沉砂池淤泥定期清理运至排土场排放,用于后期项目复垦绿化。
③生活垃圾设置临时收集桶,定期运至燕崀村的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与矿山回复主要措施
合理规划矿区的平面布置,尽可能减少林地的占用,尽可能种树植草,最大程度的减轻工程构筑物占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对采场和排土场进行边坡治理,及时开展矿区土地复,保护生态环境。
6、矿山服务期满后的污染防治及生态恢复措施
矿山服务期满后,及时开展闭矿后的生态恢复(包括植被恢复和土地复垦),按照国土部门批准的矿山土地复垦方案进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开采工程符合国家有关的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工程的建设可利用当地资源为地方经济服务,也可安排数十人就业,具有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矿山的开采将不可避免的对区域生态、地表水、地下水、空气和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通过采取完善可行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加强矿山服务期满后的生态恢复,采矿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程度和范围均较小。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只要切实做好环境保护“三同时”工作,严格落实工程开采设计方案及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可将工程建设对环境不利影响程度降至最低限度。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本项目选址合理,建设可行。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到环评单位、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在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到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取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宜
1、范围
受建设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2、主要事项
①对建设项目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②本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经济发展、民众生活以及周围环境有何影响;
③对本项目提出的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
④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意见。
七、公示的方式和公示时间
1、公示方式
本次主要采取网上公告以及现场张贴公告形式进行公示。
自本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评价工作的一件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2、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八、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会市黄田镇燕崀村下放山,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536981422
九、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毕节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公园路1号
联 系 人:齐工
联系电话:13339678558
邮    箱:13339678558@qq.com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是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建设单位: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毕节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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